依照《东莞理工学院助理班主任管理办法》(莞工学〔2020〕15号)的要求,由个人自荐,经学院讨论决定,综合评定出以下5名同学为东莞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助理班主任”。现对初步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年级专业班级 |
姓名 |
所带班级 |
1 |
19高材1班 |
马创池 |
2021级材料类1班 |
2 |
19高材1班 |
司徒俊鹏 |
2021级材料类2班 |
3 |
19高材1班 |
刘嘉敏 |
2021级材料类3班 |
4 |
19材科2班 |
吴东哲 |
2021级材料类4班 |
5 |
19金属1班 |
邢佳蓉 |
2021级材料类5班 |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11日,共5天
受理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地址:材料楼4B405 文老师
邮政编码:523808
电子邮箱:157931151@qq.com
联系电话:228629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