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材料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提交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单位评价结果的通知”(教评通〔2020〕16号)规定,对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评价、院系评价等数据进行了统计审核,经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及“学位评定暨教指委员会”会议讨论后,一致同意并通过我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综合考核成绩。现将考核结果公示(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1日。如有异议须公示期间内向院办提出书面意见。联系人:李淇,联系电话:2286203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9日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材料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