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调剂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085600)硕士学位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通过国家A类线(国家线)的基础上,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材料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由我院根据不低于1:1.5的复试比例确定最终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学院统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版块进行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辅助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我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一)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历证明(非应届考生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应届本科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见附件2,并在被我院拟录取后15天内将政审表邮寄至学院杨老师处,逾期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材料学院,邮编523808,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580353470。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六)考生简历(考生按学院提供的模板填写上传,见附件3)。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亲笔签名,并于复试当天线上展示。
以上第 1-7 项所有材料的原件在复试当天进行线上复审,复印件均需上交,具体提交方式等待进一步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申请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00:00开通,将于2025年4月8日17:00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填报。
2.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0日08:00
3. 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09:00-11:00;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8:00。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复试操作办法。
(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 复试笔试:满分200分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程度。
(1)笔试时间、地点:4月10日周四09:00-11:00 ,优学院(手机端),腾讯会议(电脑端)。
(2)笔试科目:《化工原理》《物理化学》《材料现代分析方法》,任选一门。
(3)笔试参考书目
1)王志魁:《化工原理》(第五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18年;
2)李松林:《物理化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3)朱和国、尤泽升、刘吉梓:《材料科学研究与测试方法》(第四版),东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参考书目:
1)熊兆贤:《材料物理导论》(第三版),科学出版社,2012年;
2)古国榜、李扑:《无机化学》(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18年。
2. 复试面试:满分3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4月10日周四13:00-18:00,腾讯会议。
(2)面试方式:线上远程面试,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考生抽题及教师提问两种方式结合,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前期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面试要求
1. 线上复试环节采用双机位,利用“腾讯会议平台1(电脑端)+腾讯会议平台2(手机端)”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见附件5。
2. 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身份核查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3. 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4. 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四、成绩公布方式
我院将在本批次考生面试完毕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初试、复试成绩占比为1:1),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业务课2成绩确定排序顺序,初试业务课2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序顺序),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 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复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合格线为300分,即60%);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6. 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7.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8. 应届本科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六、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扫描件需于确定拟录取后15天内发送至材料学院联系人邮箱(杨老师,372653413@qq.com)。
七、注意事项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材料学院,邮编523808,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769-22862913,邮箱3726534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