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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2-09-14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场所,为做好学院实验室使用与管理,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集约资源、开放共享、提升效益、强化安全”的核心理念,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是指率属于我院使用与管理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其中教学实验室的使用与管理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科研实验室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二章 实验室使用

第三条  教学实验室的使用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每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原则上学院教学实验室仅可用于本科生的实验教学工作,教师开展科研工作需用到教学实验室的,由教师单独向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清洁工作,确保不耽误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科研实验室的使用由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单独设立及划分到具体科研团队,设立的实验室将确认团队负责人为实验室负责人,负责人须与学院签订实验室使用人安全责任书,全面负责该实验室的日常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实验室准入

第五条  实验室实行安全准入制,凡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均须接受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工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学生的安全培训及考试,内容包括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以及应急培训等,实验教学中心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七条  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自身实验室的情况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告知实验室的危险源、仪器设备的操作培训、化学品的性质、气体的安全管理等。

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

第八条  各实验室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安全自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验室的台账管理工作,实验人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台账中的各种信息,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对台账进行归档、保存。

第九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须督促落实做好本实验室的内务工作,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无人的实验室须确保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处于安全状态。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内吸烟、用膳、烹饪,不得在实验室区域进行娱乐活动等。

第十条  实验区域内要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标示,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不得在实验室随意堆放杂物。实验室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应急物品,应将其放置在明显的位置上,实验室负责人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应急物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应急物品的处于可使用状态。

第十一条  化学品的采购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同时应做好化学品的台账管理,如实记录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和使用记录,危险化学品应建立动态台账。化学品应有序分类存放,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试剂不得叠放,化学品的标签必须明晰。在使用化学品前,实验人员须了解化学品的特征危害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对于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的安全管理,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收货、双把锁、双本账),存放在专门的有防盗功能的储存柜中,并设立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  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对仪器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实验人员要对仪器设备精心爱护,使用完成后要记录仪器使用情况。贵重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者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  对于加热设备(烘箱与电阻炉)的安全管理,加热设备应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做好警示标示工作。实验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说明,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方可进行操作。加热设备使用完毕后,需确认其冷却到安全温度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对于气瓶的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应合理科学地存放气体,相互作用的气体不得放置在一起,气瓶应进行合理固定,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气体钢瓶。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并建立气体钢瓶台账。

第十六条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征和危险特征,选择合适的容器进行分类存放,容器须标明废物种类,并按学校要求定期进行统一处理。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第十七条  实验使用的用电仪器设备其功率要与插头插座相匹配。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不合格、有问题的电线及电气设施。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仪器设备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等保护机制。

第五章 实验室检查

第十八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自检自查,时刻掌握实验室的安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设备、水、电、化学品和气瓶的存放、卫生情况,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自检自查台账并留存记录。

第十九条  学院每月将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通知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将如实通报。实验室检查过程如发现实验室存在重大隐患的,经学院安全风险评估后,将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实验活动,待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恢复实验室使用。

第六章 实验室应急处置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院实验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为组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如突发安全事故,首先关注人的生命安全,迅速报警,全力排险,抢救财产,保护好现场。当事人或最早发现事故者,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学院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学院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应急处置。如事态较为重大,自行处置难以控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安监、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监、卫生等部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实验室的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针对实验室可能出现的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安全预案指导思想

实验室如突发安全事故,首先关注人的生命安全,迅速报警,全力排险,抢救财产,保护好现场。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组成如下: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主管副院长

员:各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实验教学中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2、负责对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

3、负责对实验教学中突发事故(件)的处理。

4、负责对突发事故(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事故报告与报警

实验室如突发安全事故,当事人或最早发现事故者,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学校保卫处,学院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如事态较为重大,自行处置难以控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安监、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监、卫生等部门。

四、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实验人员应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并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扑救,先控制,后消灭,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了解火灾的性质、房间内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存量,有无人员被围困等情况。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如切断本实验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有效地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或其它消防工具进行灭火。

5、当火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通过电话( 119 )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22861310)报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楼层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院接替救治。

(四)实验室化学品中毒、泄漏、腐蚀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

3、重金属盐、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并紧急送医院就医。

5、实验室化学品泄漏处置:

(1)易燃、有毒气体泄漏:现场人员首先从室外总闸切断电源(避免断电时电弧引起火灾),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然后迅速开门窗通风,并按照危险程度通知临近实验室或全部楼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对泄漏源进行控制处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洒出的液体,并将液体拧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带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蚀、有毒液体泄漏:现场人员首先从室外总闸切断电源(避免断电时电弧引起火灾),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避免中毒和受到灼伤,然后使用相应物品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时在实验室门口设置堵截围堰后撤离,等待应急救援人员处置。

(3)对受到化学伤害的人员进行急救时,按下列方法紧急处理:

1)置神志不清的伤员于侧位,防止气道梗阻,呼吸困难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

2)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污染时,立即提起眼脸,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4)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在1530分钟内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5)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6)误服化学试剂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必要时进行洗胃;

7)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校医院或附近医院救治。陪同护送人员应了解化学品事故基本侵害过程,尤其是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提供相关信息给医院救治工作作为参考。

常用电话:

火警报警:119     急救电话:120   校保卫处:22861310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使用人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维护学院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借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检查契机,推进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本人在使用(实验室)期间,同意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杜绝事故、预防为主;(2)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2、负责所在工作用房内的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人员与设备安全。

3、配合院系,对进入工作用房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进行业务与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依照学校和学院的管理制度,对工作用房实施安全管理。

4、确保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使用等符合国家消防法规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改变建筑用途工程的消防设施,必须在学校消防验收合格并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运输、分装、保存,严格审批手续,确保使用安全。

6、使用易制毒药品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运输手续,领用、保存应有严格的去向登记。

7、做好防盗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保卫处,以确保设施发挥作用。

8、对存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压缩、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品的实验室,必须从危险品的提运、储存、领取、发放、使用、保护等各环节入手,制定危险品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落实责任,防止意外,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9、建立安全信息反馈网络,加强安全信息反馈工作。对发生安全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逐级上报,及时沟通。

10、制定实验事故处理紧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应急处理,使人员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11、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责任人各执一份。


责任人(签字): 联系手机:

负责房间: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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