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0-2021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受理范围
1、同级转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级学生可在本学院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上述专业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2、留级转专业:本次留级转专业统一留级到2021级。
二、转出/转入名额
1、转出名额:按每年级每个专业人数计算,专业不超过60人(包括60人),允许转出学生不超过3人(包括3人);专业超过60人(不包括60人),允许转出学生不超过本专业该年级在校生人数的5%(人数四舍五入)。
2、转入名额:各年级、各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该年级在校生的10%(人数四舍五入)。
三、转专业条件、要求
1、转出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文件、通知要求。
(2)转专业的要求:除第一学期以外,其他学期申请转专业的申请人原则上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出到材料学院以外专业的申请:
A.在与转入目标专业相关联的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的,拥有第三方等有效证明,如省级或相当学科竞赛获奖(二等及以上)、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或作品的;
B.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
C.通过学校或其他部门选拔考试而升入杨振宁班、卓越班、创新班、实验班
D.因学生存在就读现专业确有困难或生理疾病等特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学校认定不适合在本专业继续学习的。需提供支撑材料,如开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院指定的3人专家组鉴定后给出合理性与可信度结论,且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当转出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绩点高者优先转出。
2、转入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文件、通知要求;
(2)属于以下特殊情况申请转入的,需经由学院指定的3人专家组鉴定后给出合理性与可信度结论,且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A.发表或申请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利;
B.参与转入专业老师课题,获得良好评价,并由导师推荐;
(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原则只接收理工科类学生转入。
(4)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5)成绩考核:除第一学期(第一学期需要提供高考成绩)以外,其他学期申请转专业的申请人原则上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并需要进行面试。
(6)当转入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序,高分者优分。因对转入专业确有专长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四、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学院受理学生申请
在学校规定时间受理学生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2、学院转出审批
(1)根据学校、学院转出有关条件,初步拟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出学生名单完成转出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出审批结果并报教务处。
3、学院转入审批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学院转入基本条件;
(2)审核学生的成绩排名,初步拟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入学生名单完成转入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入审批结果并报教务处。
五、其他
1、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接受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
2、所有考核资料设专门档案保管、备查;
3、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联系方式:学院咨询电话:22862032 (李老师)
学院咨询地点: 材料学院4楼4B409(经管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0日